1.法的第壹個本質,也就是法的階級本質,就是法是被統治階級視為法的意誌。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這是馬克思關於法律本質的基本觀點。統治階級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維護和發展有利於自己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以順利實現和鞏固統治。
2.法律的第二個本質是法律通過確認權利和義務來體現統治階級的意誌。
3.法的第三個本質,即法的深層本質,即法律權利義務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法律的含義: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其內容是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的本質可以概括為四個基本方面,即:
1,規範行為關系;
2.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制定、承認和解釋;
3.以權利和義務的雙向調節為調節機制;
4、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
1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誌的體現;
2.它是科學的、先進的;
3.從法律的社會功能看,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的法律保障;
在經濟方面,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引導和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政治上,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引導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順利進行,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鎮壓敵對勢力和分子的抵抗和破壞活動。
在文化上,維護社會主義價值觀和思想道德規範,引導和保障教育科學文化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在社會建設中,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這部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我國各族人民取得的成就,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自己的根本活動準則,都有維護憲法尊嚴和保證憲法實施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