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拉丁語jus,法語droit,德語Recht,俄語право都有公平正義的含義。從“法”的詞源來看,雖然都是公平正義的意思,但在階級社會中,不同階級對公平正義的看法是不同的,法律只能反映不同統治階級的公平正義觀。
關於法律的定義有很多理論,但這些理論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法律有前提,法律從屬於某個前提;另壹種規律本身是絕對的,沒有前提的限制。
壹種觀點認為法的前提是自然法,另壹種觀點認為法是絕對理性,源於上帝的意誌。
我認為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法律從屬於社會秩序,社會秩序是法律存在和發生的前提。社會秩序可以分為既定的社會秩序和理想的社會秩序。作為工具,法律是對既定社會秩序的秩序描述、強化和發現,是對理想社會秩序的創造。立法時要考慮立法的目的和對現有社會秩序的影響。
具體來說:
世界上可以有不自由的秩序,但絕對沒有沒有秩序的自由。自由需要秩序。個人需要自由,群體需要秩序。保護秩序就是保護自由,維護秩序就是維護自由。什麽是自由?自由是壹項自然的人權。換句話說,自然人權只有在秩序中才能實現,沒有秩序就沒有自然人權。
為什麽是法律?因為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天賦人權,經常擾亂秩序,危害他人的天賦人權。秩序要求人們按照秩序的規則行使自己的天賦人權,法律迫使人們按照規則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存在於群體生活中,是為了維護群體生活的秩序而誕生的,所以法律是維護秩序的工具。
要討論的更深層次的問題是秩序?什麽是秩序?為什麽點?如何形成秩序?什麽樣的訂單才是好訂單?什麽樣的秩序是邪惡的秩序?我們應該建立什麽樣的秩序?我們應該維持什麽樣的秩序?需要什麽樣的法律。我們需要基於平等的秩序還是基於絕對不平等的社會秩序?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問題。
在功利層面上,法律必然低於秩序。法律是強化的秩序,但法律不是秩序的全部內涵。所有社會生活的合法化都意味著社會僵化。
當我們談到法律、法治和法制、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時,首先要明確什麽是法律。善待他人。不同的法律定義意味著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不同地位。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也就是說法律是為社會服務的,而不是淩駕於社會秩序至上的絕對的東西。法律為人們的自由服務,但不能淩駕於人們的自由之上。法律是人們實現自由的工具和途徑,而不是唯壹的工具和途徑。我們需要法律,但法律不能神聖化,更不能教條化。
我們講法制、講法治,首先要明確我們要創造或維護什麽樣的社會秩序,要對人們的行為施加什麽樣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