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原則依據的不同,法律原則可以分為公共理性原則和政策原則。
公共理性原則,即由法律原則(法理學)構成的原則,是壹種源於法律事實的法律原則,是壹種嚴格的法律原則,如法律平等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同等賠償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等。,在國際範圍內具有很大的普遍性。
政策原則是壹個國家或民族出於壹定的政策考慮而制定的壹些原則,如“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原則,婚姻法中“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和“實行計劃生育”的原則等等。政策原則具有針對性、民族性和時代性。
2.法律原則根據其覆蓋面和適用範圍可分為基本原則和具體原則。
基本法律原則是指適用於整個法律體系或某壹法律部門,反映法律基本價值的原則,如憲法規定的原則。
特定法律原則是在基本原則指導下,在壹個法律部門中適用於特定情形的原則,如合同法中的要約原則、承諾原則和錯誤原則。
3.根據法律原則所涉及的內容和問題的不同,法律原則可以分為實體原則和程序原則。
實質性原則是指直接涉及實體法問題(實質性權利和義務等)的原則。).比如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規定的大部分原則都屬於這壹類。
程序性原則直接指與程序法(程序法)相關的原則,如“壹事不再理”原則、辯護原則、非法證據排除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