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母女關系在法律上可以斷絕嗎?

母女關系在法律上可以斷絕嗎?

法律不支持斷絕母女關系。母女關系是血緣關系,不可割斷。

根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父母子女關系法》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子女與父母近親屬關系法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建立而消滅。"

此外,父母子女關系不得因當事人意願而隨意解除。

擴展數據:

案例:

年過八旬的劉大爺起訴子女索要贍養費,兒子以“斷絕父子關系”為由拒絕支付。昨天記者獲悉,市壹中院的判決支持了劉大爺的訴訟。對於“斷絕父子關系”的約定,法院認為該約定違反公序良俗,屬於無效民事行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劉大爺今年85歲了。2013年底,他的四個孩子被壹紙訴狀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撫養費。劉大爺說,很長壹段時間,他的四個孩子很少照顧他,有的甚至不去看他。他總是由他的孫子照顧。

因為他已經喪失勞動能力,又患有高血壓、腦血栓、心臟病等疾病,生活需要照顧,每個月又有很多開銷,已經負擔不起了。因此,他請求法院判令他的四個孩子每人每月支付他的贍養費和保姆費65,438+0,000元,並承擔他的醫療費。

案件審理時,劉大爺的四個子女向法庭陳述了意見。其中,兒子劉某認為,他並非不是不贍養劉大爺,而是劉大爺十幾年前在村委會見證下與他簽訂了斷絕父子關系的協議。現在雙方已經沒有父子關系,所以他不會支付贍養費,但劉燦叔叔住在他的房子裏。

同時,劉認為其父每月有國家發放的補貼、撫恤金和代金券,並享受退伍軍人優撫報銷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醫藥費報銷比例90%,完全不需要花太多錢。收入足夠他生活。且其身體有殘疾,收入不多,請求駁回劉大爺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的贍養義務,生活上的照顧和精神上的慰藉,特殊需要的照顧。本案中,四個孩子由劉大爺撫養。現在劉大爺年紀大了,身體虛弱,不能勞動,生活上需要特別照顧。他的孩子應該支持他。

關於劉某認為劉大爺與其斷絕父子關系並拒不支付贍養費的意見,法院認為“斷絕父子關系”的約定違反公序良俗,屬於無效民事行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予采納。

人民網-子女稱父子關系已斷絕,拒絕支付贍養費。法院裁定離職協議無效。

  • 上一篇:法律原則
  • 下一篇:法律援助制度文件摘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