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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部法律頒布實施於1993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頒布實施,這是新中國第壹部科學技術法。1995年5月,黨中央準確分析科技發展趨勢和國內外形勢,作出加快科技進步的決定,決定實施科教興國戰略。65438+1995年5月26日至30日,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科學技術大會。這次會議被認為是新中國科技發展史上的又壹個裏程碑。江澤民同誌在會上發表了講話:“科教興國就是要全面貫徹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的思想,堅持教育為本,把科技和教育放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增強國家的科技實力和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質, 把經濟建設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加速國家的繁榮。” 科教興國已成為中國發展的壹項重大戰略,也是中國人民耳熟能詳的口號。

在教育方面,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3年2月頒布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提出必須優先發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水平,強調這是實現中國現代化的根本大計。1995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正式實施,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安全方面,中國第壹部《國家安全法》於1993年頒布,於1993年2月22日經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8號頒布實施,主要規定了國家安全機關的職責,特別是反間諜的職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21修訂)第壹條

為了全面推進科學技術進步,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壹生產力、創新第壹驅動力和人才第壹資源的作用,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全方位維護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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