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籠,字面意思,就是給豬的籠子。在古代南方,運豬過河的時候,沒有船讓豬坐。但是因為豬會遊泳,所以他們做了壹個籠子來馱豬過河。
但是後來,豬圈居然演變成了懲罰女人的方式。這部刑法的出現時間已無從考證。應該是在明清時期,因為明朝最早規定了女性貞操的問題,而清朝規定的更為嚴格。
在傳統社會,雖然有國家的法律法規,但還是有私判人的情況。壹般會推薦壹兩個德高望重的人當村長或者戶主。村裏壹有糾紛或糾紛,這些所謂德高望重的人就會出來扮演審判的角色。這些人不僅可以判財權,還擁有生殺大權。
《泡豬籠刑法》也是對這些私庭產生的違反婦道行為的壹種處理方式,主要針對不守婦道的男女處以私刑。通俗的說法就是把女人關在豬籠裏扔到河裏,根據情節輕重決定是否處死。
那麽女人會犯哪些錯誤,會被浸在豬籠裏?
就像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女人壹旦通奸,不守節,就會被浸在豬籠裏。這是私刑的壹種,全國各地都沒有,因為我們前面說了,豬籠是用來運豬過河的,所以這種私刑在河流多的南方很流行。
在民間,如果壹個宗族通奸,那簡直就是家族中的醜聞,會影響家族聲譽。按理說應該交給政府,但是為了面子,壹般都交給族長,不會上報政府。而且自古以來就有皇權不下鄉的說法。
民間通奸的案例很多,如寡婦通奸、無煤通奸甚至曖昧,但也有不太嚴重的,如在豬籠裏讓人頭浮出水面,過壹段時間再把人撈上來;情節嚴重的話,直接把她整個人扔到水裏,讓她死在河裏。
我認為人們之所以選擇泡豬籠來懲罰女性,是因為其中含有侮辱的成分,豬籠和豬,把她們的所作所為描述成動物;被泡的男人女人豬狗不如的動物。用這種處置方式,也意味著詛咒他們死後不要重生。
二是告誡人們不要跟風。不管怎樣,我認為私刑就是私刑,不應該存在,是極其違法的。
私私刑不僅是壹種豬籠浸泡,也是帶有嚴重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動,如祭祀黃河、冥婚等。這些都是毒害和殘酷傷害古人的落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