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法律,為什麽為人民辯護的律師不叫法師?

法律,法律,為什麽為人民辯護的律師不叫法師?

“法”字裏的“法”和“法”是同義的,但為什麽我們中文裏用的律師不說“法師”呢?這要從“法”說起。

什麽是“法”?核桃,也就是水。可能有兩層意思:壹、比喻平淡如水,不偏不倚。第二種是懲罰,也就是流放到河對岸。關於“去”字,《說文解字》說:“出門在外,人往反。”去,就是懲惡揚善。很明顯,法律本來就是和法律有關的,但是為什麽我們現在用律師而不用巫師呢?

在佛教中,精通佛學的稱為法師,精通經藏的稱為文士,精通法藏的稱為律師,精通論藏的稱為講解員,精通經藏的稱為三藏法師。可見法師是佛教中的壹個術語,和律師的意思相差甚遠。

“法”本來就是旋律,只有按照旋律,音樂才能和諧。後來,法律逐漸指的是規則和秩序。《說文解字》說:“法平均分布。”什麽是布?布匠,“世界上所有的差異都是統壹的”,也就是把世界標準化為統壹的模式。

眾所周知,古羅馬帝國繼承了古希臘文化。但是,羅馬帝國對法律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這是世界法律發展史上的壹個高峰。律師起源於古羅馬,指的是壹些精通法律為人們辯護的人。中國人第壹次使用現代意義上的“律師”壹詞,是在清末起草了《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至於為什麽不用法師這個詞,我覺得壹是為了避免歧義,二是法和法是同義詞。法律和法律在法律意義上是同義的。商鞅將《法學經典》中的“法”字改為“法”,此後都以“法”作為定罪量刑的刑法典名稱,如《大明法》。在佛教中,“法”多為“規訓”,律師是解釋“法”的人。

使用律師這個詞可能還有另壹個原因。法律的英語是法律,律師的英語是律師。將lawer翻譯成律師也反映了東西方文化傳統的差異。“法”體現了對締約壹方的尊重,突出了正義和平等,而“法”則表現了權力主體對適用對象的規範和約束。它與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壹個中央集權的國家,政府以權力統治平民,沒有向政府讓渡權利的契約思想基礎有關。因此,我們只能用法律的概念而不是用法的概念來理解和認識西方的法律制度和行為。我們也可以從這個角度解釋為什麽用律師而不用巫師。

漢語中“法官”只保留“法律”二字,體現了西方法律的精神。但法官指的是依法定罪的人,而不是為當事人辯護的人,意義完全不同。

  • 上一篇:NDRC立項的條件是什麽?
  • 下一篇:法律談判的狀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