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規定了輕傷的賠償標準

法律規定了輕傷的賠償標準

輕傷鑒定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輕傷是指各種外界因素引起的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輕微的暫時性功能障礙。

造成他人輕傷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每壹項的賠償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醫療費用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因素確定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每壹項的賠償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誤工費是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來確定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 上一篇:虛開發票罪是什麽?
  • 下一篇:法律援助工作應遵循哪些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