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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範的三個要素

法律規範、假設條件、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三要素。假設條件是法律規則中關於適用規則的條件和情形的部分,包括適用條件和主體行為條件。

法律關系由三個要素構成: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內容和法律關系客體。沒有這些要素中的任何壹個,法律關系就不能成立。

任何法律關系都必須具備主體、內容、客體三個要素,經濟法律關系也必須由這三個要素構成。壹種經濟法律關系首先必須是參與者(主體);根據經濟法規,參與者確定自己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這就是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參與者通過設定權利義務想要獲得的財產和行為,是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法律關系三要素是構成經濟法律關系的最基本、最必要的要素。三者緊密相連,缺壹不可。

主體是經濟法律關系形成的發起者;它是經濟和法律關系的壹個組成部分;是經濟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也是經濟法律關系客體中財產的所有者或經營者,以及行為的執行者。

它是構成經濟法律關系的第壹要素。沒有主體就沒有經濟法律關系,而壹些主體的特殊性往往決定了經濟法律關系的性質。

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是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內容,決定著主體之間關系的性質和尺度,是主體之間、主體與客體之間的紐帶。本質上是經濟法律關系本身,當然更不可或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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