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中的壹方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越友誼的關系,也稱婚外情和不忠。根據不同的研究領域,對外遇的定義略有不同。在社會學的字典裏,外遇就是發生性行為,屬於婚外性行為的壹種。如果只有“思想或行為上的不忠”而沒有實際的性接觸,那就可以稱之為精神上的外遇。在法律上,性關系被視為婚外情的必要因素。這種性關系是指已婚者與非配偶之間自願的性行為。如果婚外情的對象是軍人的配偶,可能構成破壞軍婚罪。
國家法律如何處理婚外情;
1.目前我國法律對婚外情不做處罰。婚外情只是偶爾和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
2.不承擔民事責任在婚姻法中沒有後果,屬於道德調整的範圍。
如果對方有婚外情,如果妳有確鑿的證據,離婚的時候法律會站在妳這邊,對方會幹凈的離開家,如果有孩子,對孩子也有很大的幫助。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