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法律援助是指訴訟,法律援助是指賠償;
2、法律救濟是指當法律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並造成損害時,進行恢復和救濟的法律制度。救濟途徑主要包括: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國家賠償和民事訴訟;
3.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壹種法律制度。
申請司法救助的條件主要包括:
1,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
2、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
3、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助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無其他收入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法律救濟與法律援助的主要區別在於,司法救濟的範圍僅限於民事和行政訴訟過程;法律援助的範圍是刑事、民商事、行政訴訟和非訴調解;司法救濟是減免訴訟案件的訴訟費;而法律援助就是減免法律服務費。法律援助主要是指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能夠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以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相關工作,為符合法律援助相關條件的公民免費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或者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條
符合本條例條件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文章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資金支持,保障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地方律師協會應當依照律師協會章程,協助依照本條例實施的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