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聘用制助理法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第壹,招聘名額
***20(中文專業3人,法學專業17)。
二、報名條件
(壹)年滿20周歲,不滿30周歲,身體健康;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在海南省法院系統工作滿三年的聘任制書記員放寬至35周歲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不限戶籍
(四)同等條件下,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者優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適用:
(壹)受到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三)因違法違規被開除或開除公職的;
(四)被勞動教養的;
(五)其他不適合擔任法官助理的情形。
第四,招聘流程
(1)註冊
1.報名時間:2010 65438+2月24日-65438+2月30日。
2.報名地點: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政工科(海口市金玉路10號)。
3.報名由申請人本人到現場進行。報名所需資料(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1)學歷和學位證書;
(2)身份證;
(3)戶籍證明;
(4)工作經歷證明;
(5)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5.將對申請人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後,辦理報名手續,填寫《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法官助理報名表》。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的內容是考生應該知道的必要理論知識。
(3)面試
按照筆試、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請參考準考證。測試的內容是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應變能力。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果。
(4)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法律文書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5)體檢
1.按照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註:對報名條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體檢時間和地點待定。
(六)組織檢查。
擬招聘聘用人選報院黨組審批後,由政工科和相關部門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
(7)就業
對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合格者,經院黨組會議決定後,及時辦理錄用手續。
動詞 (verb的縮寫)管理和治療
助理法官的管理及其工資福利按照《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66784130,66784673。
聯系人:高、、、。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