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人思維方式的好句子摘錄

法律人思維方式的好句子摘錄

1.智慧在於講真話---赫拉克利特,古希臘哲學家。

2.法學家在寺廟講學解惑,宣講四野之法,聲音或震耳欲聾,或細雨蒙蒙。他們的發言溝通了寺廟與民眾、大學和商界,即關心規則的形成,也關心個體正義和公民尊嚴。

按胡適的說法,我們給予社會的,遠遠少於我們從社會得到的。

4.如果說私法領域社會進步的標誌是“從身份到契約”,那麽在公法領域,這種進步體現為兩點,壹是“從無限授予權力到有效限制權力”,二是“從結果到過程”。

法律人的思維方式就像壹束光,以獨特的角度照耀著我們的心靈,影響著我們對各種社會問題的看法,幫助我們獲得越來越多的新知識和新理論...

6.什麽是“法律人的思維方式”?

首先,法律人的思維方式包含了壹個完整的概念體系。

法律人思維方式的第二個方面是擁有獨立的價值觀體系。

法律人的思維方式還包含著獨特的邏輯推理方式。

法律人的思維方式也體現在證據問題上。

最後,法律人的思維方式還包括獨特的責任分配制度。

7.法律人的思維方式包含著壹個完整的概念體系。

任何思維都離不開概念,概念是邏輯思維的起點和最小細胞。

8.法律人思維方式的第二個方面是擁有獨立的價值觀體系。

基本原則、理念和價值標準的存在,決定了法律規則的基本框架,影響著法律規則的發展變化。正因為如此,法國學者勒內·戴維才會做出這樣的斷言:使法律成為壹門科學的不僅僅是法律條文本身,而是法律條文背後的因素;立法者可以大筆壹揮,增加、刪除或修改法律條款,但法律條款背後的因素不會輕易改變。

9.法律人的思維方式還包含著獨特的邏輯推理方式。

在刑法領域,有兩個概念需要嚴格區分:壹個是“事實上有罪”,壹個是“法律上有罪”。刑事執法的過程,其實就是把壹個人從事實有罪轉化為法律有罪的過程。

10.法律人的思維方式也體現在證據問題上。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沒有錯。但這裏所說的“事實”從何而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所謂的“事實”只是壹種假設,或者說是天知地知的事實。

法律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排除了赤裸裸的同形報復;國家不能像犯罪的受害者壹樣,僅僅把復仇作為刑事訴訟的目標。

  • 上一篇:如何有效發揮法律的作用?
  • 下一篇:法律與革命目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