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然人是指基於自然出生,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義務的個人。在我國,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等同於自然人,這就是法人的對稱性。自然人是在自然條件下出生的人。公民屬於政治學或公法的概念,具有特定國家國籍的自然人稱為公民。所有公民都是自然人,但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某個特定國家的公民。自然人是在自然狀態下作為民事主體存在的人。各國民法典根據壹個人是否具有正常的認知和判斷能力以及這種能力喪失的程度,將自然人分為有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行為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自然人的行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為基礎的。自然人認識和判斷問題的能力。如果壹個人能夠認識和判斷自己民事行為的後果,那就是自覺。民事行為能力不同於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前提,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條件。所有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人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四條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和死亡證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記載的時間,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