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上打架是什麽意思?打架:打架是打架,打架是打架。是指雙方或多方利用拳頭、裝備等力量取勝的行為。如有司法機關、公安部門的相關法律文件,以上述法律文件為準。準確的說是指兩方或多方以暴力毆打的方式制服對方的行為,其目的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不受中國大陸法律保護。在打架的定性分析中,需要結合後果分析。如果只是造成對方輕傷,那麽壹般情況屬於普通治安案件,公安機關會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屬於民事糾紛;涉及故意傷害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會對相關人員采取刑事措施,並根據具體傷害情況(輕傷、重傷、致人死亡)進行量刑處罰。這時候,就是刑事案件了。二、打架鬥毆有什麽處罰?打架鬥毆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適用治安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的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論處。視情節輕重,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判刑。1.打架鬥毆故意傷害罪的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壹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在案發前因被害人明顯有過錯而壹怒之下誤傷被害人,且情節明顯輕微,案發後被告人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壹般應從輕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屬於刑法調整的範疇,應當具有懲罰性。《刑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因犯罪行為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刑事處罰,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損失賠償。”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也沒有必要為了免除刑事處罰而判處刑罰。《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紀律處分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打架鬥毆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眾鬥毆的;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較大,社會影響惡劣的;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尋釁滋事,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4、持械尋釁滋事。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現在打架不僅限於青少年,校園暴力正在瘋狂蔓延。有些打架的根源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也不排除有些是在維權無門的情況下選擇這種暴力方式。所以在分析打架的案例時,有時候背後的原因也反映了當前社會存在的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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