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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界定性侵造成的損失

1.性侵害是指行為人以威脅、權力、暴力、金錢或甜言蜜語等手段引誘他人與其發生性關系,並對受害人造成性傷害的行為。

第二,“性侵”壹詞指的是壹種社會現象,對損害後果的界定應以其具體行為為依據,不能壹概而論。對性侵犯的補救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

1,暴力性侵。暴力性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野蠻的手段,如用兇器威脅、劫持女同學,或以暴力威脅結合言語恐嚇,從而對女同學實施強奸、輪奸、猥褻、猥褻等行為。暴力性侵的特點是:第壹,手段殘忍——性犯罪者實施性侵時,必然會遭到受害者的本能反抗,所以很多性犯罪者往往會訴諸暴力和野蠻兇殘的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犯罪目的。二、行為無恥——為了達到侵害女大學生的目的,犯罪分子往往厚顏無恥地不擇手段,比野獸還要瘋狂地破壞和羞辱受害者。第三,群毆型犯罪分子經常利用群毆來性侵女學生。這是因為,人多了,很容易制服受害者的反抗,達到目的;還會讓壹個原本不敢犯罪的單身罪犯膽大妄為,危害極大。第四,容易誘發其他犯罪——性犯罪,同時也往往誘發其他犯罪,如收受錢物色、殺人、爭風吃醋、聚眾鬥毆等惡性事件。

2.強制性侵犯。強迫性性侵害是指利用自己的權力、職務、地位,引誘或威脅向自己索取的被害人,從而強迫被害人與其發生非暴力的性行為。其特點有:壹是利用職務之便或乘人之危,迫使被害人就範。第二,設置陷阱,引誘受害人上鉤。第三,利用過錯或隱私脅迫受害人。

3.社交性侵。社會性侵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裏的性侵。和受害人約會的大多是熟人,同學,老鄉,甚至男朋友。社會性侵又稱“熟人強奸”、“社會強奸”、“無聲強奸”、“醉酒強奸”。受害者身心受到傷害後,往往因為各種原因不敢暴露。

4.誘人的性侵犯。誘奸型性侵害是指利用被害人追求快感、貪圖金錢的心理,對被害人進行引誘而引發的性侵害行為。

5.性騷擾。妨害侵權的主要形式:壹是利用接近女生的機會,有意識地摸女生的乳房,摸女生的身體和大腿,在公交車、商店等公共場所有意識地擠女生;二是揭露生殖器等異常性騷擾;三是對女生無理取鬧,無理糾纏,用汙言穢語挑逗,或者做出猥褻、侮辱的猥褻舉動,甚至可能發展成集體輪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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