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實有很多種。在民法中,根據事實是否與人的意誌相關,分為事件和行為。
1.事件。事件是法律事實,與人的意誌無關。事件是自然現象,只有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變化的,才能列為法律事實,如人的死亡、地震等。前者可能導致繼承關系的發生;如果後者會因地震場而消滅房屋所有權,那麽提前投保就會發生保險賠償關系。
2.行為行為是與人的意誌相關的法律事實。行為是法律要件中最常用的法律事實。雖然行為與人的意誌有關,但根據意誌是否需要對外明確表示,行為又分為表意行為和非表意行為。
(1)表意行為。表意行為是行為人以意思表示建立、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壹種法律表意行為。因為行為人具有預期效果,在創設、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時,可以產生當事人意圖達到的效果。
(2)非表意行為。非表意行為是主觀上不產生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但客觀上引起法律效力的行為。如侵權行為,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影響,但客觀上導致了賠償。
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實,簡稱法律事實,是符合民事規範並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民事法律關系是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系的結果,壹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由壹個主語和壹個謂語組成。其中,主語表達的是法律上必須具備的壹個事實,即法律要件,謂語表達的是法律後果,即法律效果。因此,法律事實是法律要素的內容。壹個法律要件所要求的法律事實壹旦具備,就會發生民事法律關系相應變化的法律效力。例如,壹個關於通過買賣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法律規範包括以下法律事實:必須有房;訂立房屋買賣合同;辦理註冊手續。如果上述法律要件中的法律事實被當事人充分利用,就會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和死亡證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記載的時間,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第壹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