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事實的概念

法律事實的概念

法律事實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作為法律事實的壹個主要特征,它必須符合法律規範邏輯結構中的假設情境。只有這種假設的情形出現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才能依據法律規範產生、變更和消滅法律關系。

法律事實的分類如下:

1、法律事實壹般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1)法律行為。構成法律行為應具備以下條件:第壹,必須是人的行為,包括語言和肢體動作,但不包括人的內心活動;其次,必須是有意識的行為和無意識的行為,精神病人的行為不應視為法律行為;再次,必須是具有社會意義的行為,即影響他人或社會的行為;

(2)法律事件。我國大多數教科書認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規定的,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

2.根據法律關系的產生是否需要某種現象的存在,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積極法律事實和消極法律事實。肯定性法律事實是指法律關系只有在壹個事實依法出現時才能產生;消極法律事實是指壹種法律關系要產生就必須排除的事實;

3.根據法律關系演變所依據的量,法律事實可以分為單壹法律事實和法律事實。單壹法律事實意味著法律關系演變所依據的直接事實是壹個事實;法律事實的構成是指法律關系的成立需要直接基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實;

4.從法官是否需要認定事實來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認定事實和非認定事實。通過鑒定認定的事實,主要源於事實認定具有很強的專業屬性,需要運用相關專業技術和專業標準對相關事實進行定性,否則法官很難對事實做出法律評價,本質上是現代科學技術在案件訴訟中的應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 上一篇:我兒子欠銀行錢。我父母應該還嗎?
  • 下一篇:法院用盡了強制措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