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學習。
法律碩士(非法學)只有其他專業的本科生才能讀。
完成規定課程,成績優異,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由招生單位擇優錄取。
計劃繼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學生,需要按照招生單位的規定提出申請,通過招生單位組織的博士入學考試或考核,方可進入博士階段。
擴展數據:
第壹,應用需求不同。
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家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不招同等學歷非本科。
報考法學碩士,須具有國民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須工作兩年以上;
具有同等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自2009年起,允許法學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第二,招生方式和考試題型不壹樣。
法律碩士是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單獨命題(公共課外活動除外)。全國重點大學和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壹般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
法律碩士專業課的試題是高校自主命題,但正因為如此,法律碩士考試的公平性和客觀性存在很大缺陷,相對於法律碩士來說對外國考生是不公平的。
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試點單位的聯考來招生的,全國只有少數重點院校有權利招收法律碩士。法律碩士的考題是國家統壹提出的,是相當高的。所以基於公開平等的考慮,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越來越多。
第三,教育方式和培養目標不同。
每個法學碩士都有導師,導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全面的指導和深入的法學理論學習。所以LLM專業的劃分是細的,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
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以學術研究、科研教學為主,向高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學術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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