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投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有權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程序政府采購的招標程序壹般是: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部政府采購辦公室審核;2.采購辦公室向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手續,確定招標方式;3.進行市場調研,與采購方確認采購項目後,準備招標文件。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6、接受投標人的投標;7.在公告或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標;8.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9、根據評標原則和程序確定中標人;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12,監督管理合同的履行,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爭議。本采購方法(1)程序規範的特征或必要元素。在招投標活動中,從招標、評標、定標到合同簽訂,每個環節都有嚴格的程序和規則。這些程序和規則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能隨意更改。(2)準備投標文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人必須編制招標文件,投標人也應據此編制招標文件參加投標。招標人應當組織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確定中標人。因此,是否編制招標文件是招標區別於其他采購方式的最重要的特征之壹。(3)開放性。招標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將采購行為置於透明的環境中,防止腐敗。這壹原則體現在招標活動的各個方面:招標人應在指定的報紙或其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擬采購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技術規格,對招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以及選擇中標人的標準;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壹時間公開開標;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這樣,招投標活動完全處於社會的公開監督之下,可以防止不正當的交易行為。(4)壹次性效果。在壹般的交易活動中,買賣雙方往往要經過多次談判才能成交。競價不壹樣。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後,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也就是說,投標人只能報價壹次,不能和招標人討價還價,並以此報價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上述四個要素基本反映了招標采購的本質,也是判斷壹項采購活動是否屬於招標采購的標準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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