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對中國公民有著深遠的影響。壹旦發生糾紛,中國人會用“和為貴”、“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等觀念自我安慰,認為征求意見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出現買到假貨,覺得不吉利的現象。在婚姻家庭領域,很多家庭悲劇都是因為女性的反復隱忍造成的。
2.極端個人主義和拜金主義盛行。
個人主義是導致違法犯罪出現的壹個重要因素。市場經濟的發展極大地喚醒了人們重視利潤的意識,金錢成為人們衡量自身價值是否實現的唯壹尺度,導致整個社會拜金主義和極端利己主義盛行,培養了大量違法犯罪主體。
(2)政治因素
“法大於權,還是權大於法”是壹個理論上不需要爭議,但實踐中很難執行的問題。雖然目前我國大力提倡法治,但行政權力幹預司法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上級領導寫條子、作指示,“此案要從嚴從快處理”是外部幹預司法的典型表現。
(3)經濟因素
1.私有財產所有權仍然存在。
我國雖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但並不意味著沒有私有財產,私有財產是財產犯罪的重要經濟來源。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私營業主往往以各種方式逃避和抵制法律。因此,只要財產的相對私有制仍然存在,經濟違法犯罪就不可能完全消除。
2.社會轉型期的結構失衡與心態失衡。
目前我國高收入階層和低收入階層的差距在進壹步拉大,高收入者並不都是合法收入。據有關部門統計,在高收入階層中,只有少數人通過勤勞致富。這種結構失衡極大地傷害了大多數勞動者的積極性。
3.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
市場經濟的核心是競爭機制,競爭的負面影響是大量下崗工人的出現。雖然目前人們能理解改革的必要性,但涉及到自身利益時,還是無法坦然面對。畢竟這需要壹個比較長的思想轉化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已經處於“絕對貧困”的狀態,所以會“饑不擇食,偷心”,導致財產犯罪。
文化和教育因素
目前,我國社會教育的缺陷主要表現在學校教育中忽視法制教育,家庭教育中忽視道德教育。從我國的學校教育體系來看,雖然近年來課程安排有了很大的改善,比如從小學開始開設外語、計算機等課程,但很遺憾,法制教育並沒有納入小學教育體系。另外,雖然各中小學都對孩子進行了壹定的道德教育,但大多流於形式。
司法系統存在缺陷。
1.司法機關的人事制度存在嚴重缺陷。
多年來,法官的選拔只在法院內部進行,這種先進的考後用人模式為進入法院設置了極低的門檻。正是因為進入容易,做起來沒有壓力,導致審判團隊整體素質差。在審判過程中,法官隨意打斷律師的發言或者粗暴地批評律師的觀點。這些現實中頻繁出現的場景,不僅讓律師感到憤怒和無奈,也讓期待公正判決的當事人感到心寒。
2.評價標準不科學
司法實踐中,法官的辦案能力壹般是以辦案數量來評價的,而不是質量,也就是上訴率低。所以在法庭上,法官們都在爭先恐後地結案,盡快結案的做法當然會增加辦案數量,辦案質量當然也不能奢求。有的法官為了處理更多的案件,保證不被上訴,不惜脅迫當事人調解,導致很多案件久拖不決,當事人怨聲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