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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和聘請律師哪個更有用?

法律援助和支付律師費的區別如下:

1,委托方式不同;

2.律師費不壹樣。法律援助律師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無需當事人或其親屬自行委托。非法律援助律師需受當事人或親屬委托,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另外,對於法律援助,委托人不需要支付律師費,但自己請的律師要按約定支付律師費,法律援助律師會為被害人辯護。法律援助律師是律師的職位,最大的特點是免費。無論是廣義的援助律師還是狹義的援助律師,只要從事法律援助服務,都不能收取律師費。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主要是因經濟困難,當事人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百零四條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機構和律師協會應當對律師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進行指導和培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那些需要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的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什麽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依法獲得的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免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主要是為經濟困難的人提供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獲得法律援助。受援人在接受救助的情況下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務費,可以獲得審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即緩交、減收或者免交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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