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更換律師的步驟如下:
1.妳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的主管部門投訴。
2.更換律師的時間壹般在庭審前後。
3.如果妳覺得律師不夠勤勉幫妳打贏官司,可以委托別人,但是壹定要告知法院。
4.如果聘請收費律師,更換律師的時候選擇權就在妳手裏了。如果妳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就不是妳說了算了。
申請法律援助適用於下列情況:
1.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2.民事案件:當事人因經濟困難無力承擔訴訟費用或者保全費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3.行政案件:因行政決定受到侵害需要向行政機關提起訴訟,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訴訟費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4.其他法律事務:經濟困難的人員從事其他法律事務需要聘請律師或者其他法律服務人員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如下:
1.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人需要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收入證明等;
2.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需要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提交填好的法律援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您可以通過電話、郵件或親自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3.審查申請材料:法律援助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條件;
4.確認申請人資格: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確認申請人資格,並為其安排律師;
5.律師嘗試:法律援助機構將為申請人指派律師,並安排律師與申請人聯系,接受委托,開展相關工作。
綜上所述,在與法律援助中心溝通或申請更換律師時,應詳細說明存在的問題和不滿,並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以便法律援助中心及時處理您的申請,給予相應的支持和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八條
律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的處罰:
(壹)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或者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
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財物,可以並處所收繳財物價值0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