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責任是指因違反民法、違反合同或民法規定而產生的壹種法律責任。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而必須承擔的消極法律後果,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予以確定。
3.行政責任是指違反行政法的規定或者因違反行政法的規定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4.違憲責任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壹些法律、法規和規章,或者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公民的活動與憲法規定相抵觸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5.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公權力時,因違法行使權力而引起的賠償責任。
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法律可以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根據行為人的名稱,分為崗位責任和個人責任。
根據責任的內容,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有不同的分類方法。根據不同的方法,法律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
第壹,根據法律的國際因素,可以分為:1,國際法2,國內法。
二、根據法律地位,可分為:
1,母法(即憲法)
2.附屬法律(即根據《憲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依法調整的內容類型,可分為:
1,實體法(即規定和調整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法律,如刑法)
2.程序法(如刑事訴訟法)
四、根據法律調整的範圍,可分為:
1,公法(即調整公眾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
2.私法(即調整社會人權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1.民事責任是指因違反民法、違反合同或民法規定而產生的壹種法律責任。
包括10種: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而必須承擔的消極法律後果,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