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證全國通用,B證和C證地方通用。如果妳只考取了B證或者C證,但是誌向遠大,想在全國執業,可以先通過自學考試(不在學校)或者結業考試(在學校)取得學士學位,然後重新參加司法考試,通過國家線。也就是說,要想拿證,必須要有本科學歷(黨校除外),通過國家線。
a級
:適用於已報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360分及以上的考生。
b類
:適合屬於報名資格條件放寬地區的考生,報名資格為法律專業,考試成績在360分以上。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的放寬,主要是根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的規定,在本科學歷報考資格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放寬到法律專業學歷。因此,根據該法特別規定的精神,符合放寬註冊資格條件並經考試合格的,應當在放寬的地區任職或者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員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允許放寬這些地區註冊資格的立法初衷。至於放寬了報名條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已經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任職和執業的選擇,應當由當地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和掌握。
c類
適合屬於學歷放寬地區、分數335-359(2006年分數325-359)的考生,以及確實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並在民族地區得到照顧的考生。這類人員包括兩種情況:報名學歷為法學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之所以放寬這些地區考生的合格分數線,只是為了保證這方面法律人才的需求和補充。所以考取了這類證書的人應該在寬松的地區工作和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