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為正規執業律師,必須要有“雙證”:壹個是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壹個是律師執業證書。如果妳有興趣執業做律師,首先要拿到法律考試證,然後去律師事務所實習壹年,才能拿到律師執業證。
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公務員也是有優勢的。比如很多職位都要求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報考法檢系統。如果妳通過了法律考試,然後參加公務員考試,妳可以選擇當法官和檢察官。這兩個職業是很多人年輕時的夢想。法官和檢察官被視為正義的捍衛者,受到普通人的尊重和敬仰。相比其他行業,法律類考生參加公務員考試更有優勢。法治政府的形成,必然需要壹支公務員隊伍和壹支具有法律思維的領導梯隊。這方面的相應崗位也會適時設置,對法治素養的要求也會滲透到其他行政崗位。所以有興趣走體制內途徑的考生不妨壹試。
公證員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經法定程序取得公證執業證書,並在公證處行使國家認證權,獨立辦理公證事務的執業人員。
對公證員的要求主要有三點:①年齡限制(25-65歲);(2)必須通過法律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③公證經歷或其他法律職業經歷。
壹般來說,做公證員是比較穩定的。公證員既不像法官、檢察官那麽忙,也不像律師那麽善於溝通。享受行政系統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卻沒有那麽多勾心鬥角,是壹個各方面發展都不錯的法律職業選擇!
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
法務和律師最大的區別在於,法務是單位的員工,律師是獨立於單位外聘的法務人員。
相對來說,法律工作相對穩定——朝九晚五,工資定期發放,日常法律工作相對輕松。對於追求工作生活平衡的法律人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
如果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進入培訓機構做法律考試培訓講師也是不錯的選擇。妳可以把自己通過法律考試的經驗分享給更多的人,用妳的知識服務更多想通過法律考試的人,在教書育人中不斷進步,實現自我價值。
綜上所述,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還是挺有用的。雖然累,但是值得。對於法律從業者來說,無論是律師、法官還是檢察官,各有各的優勢。職業的具體選擇看每個人自己的喜好。妳可以先明確自己的目標,然後制定計劃。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2004年第10號法令頒布。司法部140)、新任命的法官、新任命的檢察官、首次申請執業為律師、公證員、法律仲裁員的人員、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工作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