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我國65438至0996試點LLM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的。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學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教、學、做,法律碩士是應用、實踐。
法律碩士* * *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本科生學習,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本科生學習。
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主要區別
1,不同時間生產:
法律碩士(法學)是教育部2009年為調劑考生而新設立的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是2000年開始招生的專業學位。
2.招生對象不同:
法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學法學的本科生,與非法學專業有明顯區別。而且因為本科階段學過法學,所以研究生階段會安排更多時間實習。
3、考試的側重點不同:
因為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本科學過法學的學生,所以專業課和綜合課的理論題比較多,也就是主觀題比較重要。相對來說,法碩(非法學)的主觀題比重長期以來是固定的,沒有法碩(法學)那麽多。
4.被審查的教科書是不同的:
對法律(法學)的客觀認知還沒有規範化,體現在至今教育部還沒有出臺權威的參考書。2005年以前,法碩(非法學)把考試指南作為權威的復習教材。2006年以後,教育部考試分析逐漸作為出題和評卷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