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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是否有權查閱個人檔案?

無權查閱個人檔案,查閱需要法院調查令。

律師有資格查對方的個人信息嗎?

律師可以互查個人信息。律師需要授權才能開展工作。比如律師接到離婚訴訟後需要調查財產,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函,才能去銀行取證。未經授權,不能憑律師執業證進行調查取證。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律師可以去公安局調戶籍信息嗎?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戶籍信息需要向當地律師了解。律師到公民信息管理局獲取公民信息需要以下程序:

壹是攜帶律師執業證書、未取得執業證書的助理不得單獨進行公民信息查詢。

二、公民信息的查詢,原則上應到當地派出所查詢,並攜帶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

三、派出所協助律師進行信息查詢時,應確認律師資格,如有疑問,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查詢。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法院介紹信可以隨意調查事情嗎?

法院的介紹信不能隨意調查事情。如果法院要調查,可以發出取證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時制作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書。《調取證據通知書》是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取證據的法律文書,具有壹定的強制性,對於依法及時收集或者調取與案件有關的物證,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二十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組織持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可以利用已開放的檔案。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利用已在中國開放的檔案,必須經中國有關機關介紹,並經保管檔案的檔案館批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中國公民利用檔案館保存的未開放的檔案,應當征得檔案所在檔案館的同意,必要時還應當征得有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保存的尚未移交檔案館的檔案,以及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中國公民需要利用的,必須經檔案保存單位同意。各級各類檔案館應當為檔案的社會利用創造便利條件。提供給社會使用的檔案可以按照規定收費。收費標準由國家檔案局會同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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