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法律意義不同。無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或者違反法律規定,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合同。無效合同是法律禁止的合同,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當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非法人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合同是實質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兩者強調的內容不同。非法人合同強調程序內容的非法性,無效合同強調實體內容的非法性。
2.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不同的。不成功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是締約關系。雖然當事人之間沒有形成合同的法律關系,但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沒有權利和義務。因為此時當事人開始實施訂立合同的民事活動,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善意、互助、及時通知等義務。,並且必須按照交易慣例行事。這些義務理論上稱為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但是,無效合同的當事人已經辦理了訂立合同的手續,雙方形成了合同關系,但無效合同是國家法律禁止的合同,合同的內容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因而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此外,當事人之間的締約關系已經消滅,因為合同已經成立,當事人在締約階段的權利義務已經完成。
3.它們形成的原因是不同的。從無效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斷,無效合同的形成有三個原因: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當事人意思表示不壹致。合同的形式不合法。無效合同的原因有:壹是合同主體不合格,當事人不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第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三是合同內容違法,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以及公共秩序或社會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