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法律的存在必然有漏洞可鉆。但在衡量合法公開和不公開的利弊時,不公開的危害必然遠大於合法公開。原因如下:
(1)不公平的法律導致沒有標準。如果人們不知道法律的規定,不知道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大家都不敢行動。此時,雖然看似法律不可預測,但實際上會嚴重阻礙社會發展。
(2)法律的不公平會導致權力的濫用。如果法律不公開,人民就無法監督政府的行使是否正確,政府腐敗和濫用權力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強。法律會成為政府的霸權工具,失去法律意義。
(3)法律漏洞不是大問題。法律發展至今,已經基本完善。事實上,人們鉆法律的漏洞是很難的,已經鉆出來的小部分漏洞會被法律的叠代所消除。法律上能鉆的空子基本就那麽幾個。法律事務是壹種職業,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等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
1.合同業務:起草/提交/修改通知→各方溝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要求)→合同起草/審核/修改(目的、完整性、明確性、合法性、風險程度等。)→提交結果。
2.咨詢業務:咨詢請求→查找資料(咨詢對象、事件背景、當事人要求)→準備回復(模式選擇、內容安排)→回復。
3.建議和意見:獨立觀察/信息收集/反饋→思考(性質劃分,如何處理)→提出建議/意見(法律/管理角度)。
4.糾紛處理/訴訟協助業務:部門反饋/公司指令→根據法律要求/律師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證據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參與具體流程→結案/糾紛進展動態報告。
定義: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等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專門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制定和修改合同文本,為客戶、員工和供應商制定、修改和評審合同;處理和收集信息,配合律師處理公司法律事務;收集和分析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法律信息,根據公司情況給出專業意見,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防範措施;為公司提供咨詢和法律意見,為客戶和員工提供法律建議,負責制定公司各種法律文件。
工作目標:防範風險、謹慎從事仍將是法律工作的基本基調,爭取不糾紛、不訴訟是法律工作的根本目標。法務是壹個“保守”的工作,傾向於低風險運作,在保護公司利益的同時追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