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體系:
畢業論文(設計)、大學英語(統考)、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法律邏輯、法律文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家司法考試指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婚姻家庭繼承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統考)、科技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
立法、民法、侵權法、商法、稅法、司法實務、物權法、現代遠程教育概論、學位英語、英語二(新錄)、英語三(新錄)、英語四(新錄)、證據法、證券法、政治經濟學、中外司法制度比較等。
主要特點:
歷史上出現過四種為不同階級利益服務、體現不同意識形態的法學,即奴隸主、封建主、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法律是規範人們行為的規則。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理學必須具有實踐性特征,即它來源於社會實踐並轉而為社會實踐服務。
法理學是壹個歷史和國情的範疇。不同時空條件下的法理學總是印著特定的痕跡,其內涵與外延、內容與體系都是不同的。首先,法律可以對社會產生直接和間接的影響。第二,法學的對象、分支、方法都是真實的。第三,法律是在實踐中產生的,它的發展也是為了指導實踐。
發展前景:
國家機關:
法院是依法獨立行使國家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根據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中國設有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壹直是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的主要領域,也是法學專業學生“專業對口”、實現職業理想的重要目標。
檢察機關:
檢察院是依法獨立行使國家檢察權的國家機關。根據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國設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和審判機關壹樣,各級檢察機關也是法學畢業生就業的熱門行業。
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公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在我國,公安機關是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公安機關不同於壹般的行政機關。它是負責社會保障和行使國家安全管理權的專門機構。
國家賦予公安機關不同於壹般行政機關的各種強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機關承擔的治安管理職能,同時使公安機關成為國家其他行政活動的堅強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