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過程對於確保進出口業務合規,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準備好備案所需的材料
企業在向海關申報進出口前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復印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及其復印件;
5、進出口經營權證明文件(如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表等。);
6.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7、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登記申請書;
8.海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提交備案申請
企業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需要到當地海關提交備案申請。提交申請時,應確保所有材料完整、真實、有效,並按照海關的要求進行分類整理。
第三,海關審計
海關收到企業的備案申請後,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資質、經營範圍、進出口貨物等。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海關予以受理,並出具相關備案證明。
第四,拿到備案證明
審批通過後,企業需要到海關領取備案證明。備案證明是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的必備文件,企業應妥善保管,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
總而言之:
海關進出口備案流程包括準備備案所需材料、提交備案申請、海關審核、取得備案證明等步驟。企業在備案時,應保證材料完整、真實、有效,並按海關要求操作。完成備案手續後,企業可以合法開展進出口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10條規定: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必須依法辦理報關手續。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未經海關依法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登記管理規定。
第2條規定: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應當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