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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的法人股東監事的職責是什麽?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負責人,享有經營管理權,承擔企業的法律責任。壹般來說,企業法人是公司的股東,但只要公司股東會形成有效決議,股東以外的人也可以擔任公司法人。股東作為出資人,根據出資情況享有所有者分享利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與其他公司簽訂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有效。如果企業未來出現問題,比如破產,企業的財產將按照股東投入的股份進行分配,而法人只是經營者,無法獲得財產分配。因此,法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承包商。監事主要負責:1,檢查公司財務;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公司職務的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5.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7.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壹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將與本公司的交易視為己有;(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八)其他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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