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醫鑒定與醫學診斷證明的區別

法醫鑒定與醫學診斷證明的區別

1.醫學鑒定和法醫鑒定的本質屬性是不同的:

醫療鑒定應當參考傷者在醫院的各項檢查和化驗結果,以及傷病診斷證明。司法鑒定是指司法鑒定人運用法醫學、醫學的理論和技術,按照法定程序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所涉及的屍體、人身、物證、文書等進行檢驗、鑒定和判斷,並作出科學結論的行為。

2.醫學鑒定和法醫鑒定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不同:

在刑事訴訟中,法醫鑒定是壹種訴訟證據,具有獨立的證據功能,而醫學鑒定不是訴訟證據,不具有獨立的證據功能。到目前為止,刑事訴訟法授權省級政府指定醫院從事醫學鑒定,還沒有法律授權指定醫院從事法醫鑒定。

“醫學鑒定”是“法醫鑒定”的前提和基礎,是在“醫學鑒定”基礎上對法律的運用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傷鑒定標準》和《重傷鑒定標準》第五十五條、第九十五條明確規定,“本標準僅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對他人健康的傷害的司法鑒定。”

3.司法鑒定是司法鑒定的重要組成部分。輕傷和重傷是罪與非罪的界限,輕微傷和重傷是輕罪和重罪的界限。因此,司法鑒定不僅涉及刑事訴訟的程序問題,還涉及實體問題。

擴展數據:

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壹是確定死因,主要是確定自然死亡(疾病或年老)或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當損傷和疾病同時存在時,需要分析損傷、疾病和死亡之間的關系。對於幾種致命傷,要確定主要死亡原因,才能明確誰應該承擔死亡的主要責任。

二是確定死亡方式,即確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確定死亡方式比確定死亡原因更復雜,往往需要結合現場勘驗和案件調查進行綜合分析,然後做出判斷。

第三,推定死亡時間是指從人死亡到屍檢的時間。死亡時間的推斷有助於確定調查範圍,主要依據死後現象所見及生化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

四、致死性損傷物的認定主要依據損傷的形狀、大小、程度等性質,如損傷中的附著物,或咬痕、掐痕、捆綁痕、註射針孔、各種工具擊打痕跡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

第五,是區分死亡前的損傷和死亡後的損傷,即推斷死者的損傷是死亡前造成的還是死亡後形成的,死亡前損傷後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以通過骨骼、牙齒、毛發的檢查來推斷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醫學鑒定

百度百科-法醫鑒定

  • 上一篇:法律的三重角色
  • 下一篇:5個人因為不要工程款被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