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審判規則的法律基礎是民事訴訟法;行政判決適用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執行義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有能力履行特定行為義務。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應當達到嚴重程度。情節是否嚴重,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執行義務人的行為,看是否有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被清點、裁定保全,導致判決、裁定無法執行。(2)看其是否有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使執行無法按其進行。3.看是否有其他抗拒、阻止、妨礙執行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行政訴訟的性質非常特殊。壹般來說,行政訴訟是民告官。由於國家行政和司法體制的特殊性,行政訴訟活動相對困難。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訴訟前,應當做好充分準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第壹條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應當參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依據。引用時,應當準確、完整地表述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名稱和條款序號。如果需要引用具體條款,應引用整個文件。
第二條平行引用多個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順序為:法律及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或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同時引用兩部以上法律的,先引用《基本法》,再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的,應當先引用實體法,後引用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壹條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完善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