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是指如果債務人拒不履行裁判文書規定的義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但債權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否則將喪失申請執行的權利。當法院判決下來時,訴訟不能撤回。但是,壹審起訴可以在上訴後撤回。r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第二審程序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八條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允許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然後被允許撤訴。在刑法規定的緩刑考驗期限內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的,應當報經檢察機關批準。
如果要判斷學院檔案的復印,首先要看判斷是否有效。如果對方在壹審判決後上訴,判決不生效,需要等待二審結果。
其次,如果判決已經生效,要看被告是否自願履行。如果按時執行,法院會通知妳來收案。如果其不主動履行,則需要申請強制執行。原告可以憑本人身份證明和有效法律文書向壹審法院立案庭申請執行立案。至於強制執行的結果,基本上要看對方是否有履行能力。如果是無法執行,現有財產不足以執行或者無法執行,就可能執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