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院起訴別人不還錢,最後法院處理。

法院起訴別人不還錢,最後法院處理。

法院起訴別人不還錢,最後法院會判決債務人還錢。

人民法院不償還所欠款項的,不予處理。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最後,被執行人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而被判處刑罰。

法院的處理過程:

1,立案。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庭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當事人不服的,可在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接受。如果法院在當時受理起訴狀後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對方在15日內作出答復,法院將通知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聽證的時間、地點應當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承辦人公開聽證的案件應當提前3日公告;

3.開庭。開庭時,先宣布開庭,然後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然後是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然後進行舉證、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證據質證完畢後,法庭辯論開始,雙方就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

4.句子。首先是法院調解。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內容或申請執行。如果最終沒有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將進行判決(宣判)。雙方同意作出判決後,當事人自動履行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雙方都不同意裁判,可以上訴。

綜上,人民法院對不還錢的不予處理,因為此時需要等待法律文書生效。法律文書生效後,如果對方仍不還錢,相關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就需要當事人自己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3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上一篇:英美法系的法律體系
  • 下一篇:反詐騙app強制居民安裝合理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