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失信於朝廷的人能飛嗎?

失信於朝廷的人能飛嗎?

違背諾言的人不能飛翔。失信的人是不履行償債義務的人。壹旦被納入,他將被法院限制高消費。飛機屬於高消費類別之壹,不能乘坐。被執行人履行了法院文書義務的,可以坐。

法律分析

對於積極遵守規定的被執行人,其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等交通工具的權利未被剝奪,可以乘坐飛機;而對於不主動遵守規定的,則被剝奪了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等交通工具的權利,不能乘坐飛機。不積極執行規定表現為:行為人有清償能力但拒絕清償,或故意拖延,或頻繁出入高消費場所。壹個沒有信仰的人不能帶著他的護照飛行。壹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不能再用身份證購買機票。因為只要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壹些高消費行為就會被限制,很多交通工具無法使用,比如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的高消費;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裝修高檔住宅;飛機、火車軟臥、船舶二等以上艙位、G字頭動車組列車所有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座位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消費限制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高消費和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船舶二等艙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置非必需車輛;(6)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被執行人是單位的,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將個人財產用於私人消費實施前款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準許。

  • 上一篇:真的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嗎?
  • 下一篇:防城港駕照異地過期需要哪些資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