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民法院要抓住這個大有可為的歷史機遇期,強調以人民為中心,在公正司法的基礎上堅守司法為民的初衷和底線,做到“三個堅持”:壹是把“以人民為中心”與“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緊密結合起來,強調司法工作的崇高性。作為法官,要強化“四個意識”,強化思想意識、政治意識、行動意識和責任意識。在案件審理中,既要做到實體正義、程序正義、形象正義,又要做到多聽、細思、明辨、廣讀、慎思、反復推敲、準確釋法、嚴肅裁判。
二是明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內容是“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強調其全面性和現實性。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不斷提高,更加關註司法活動,對訴訟服務的要求也提高到了新的高度。“司法為民”的口號必須轉變為“司法為民”的行動,這就要求法官轉變觀念,適應新形勢,滿足新期待,建設壹支更加符合新時代要求的人民法院“鐵軍”隊伍。
第三,“堅持以人為本”與廉潔司法相聯系,強調人民法院工作的純潔性和廉潔性。基層人民法院與群眾接觸最直接,要構建“以審判為中心”的新格局,推進實體審判,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適用法律,使審判活動公正,讓司法置於陽光下,確保每壹個案件都能以群眾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公正審判。
基層人民法院要適應新的使命和要求,確立新的目標,迎接新的挑戰,強化“四個中心”:壹是司法為民綜合服務中心。為滿足新時期群眾對高效、便捷、優質訴訟服務的需求,立足區域特點,打造特色法庭,營造良好的司法營商環境,提供訴訟指導、材料收集移送、案件流程查詢等服務。交付、取證、保存和執行,並依靠“互聯網+”使數據運行更多,當事人參與更少。二是多元化糾紛解決中心。新時代的人民有新的期待。基層人民法院要推出新舉措,改變單純的矛盾化解機制,形成“以審判和執行為主軸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讓矛盾不離開基層,化解在基層,穩定在基層。三是基本解決聯動中心難。
基層人民法院要依靠地方黨委政府支持解決執行難,堅持問題導向,落實責任,敢於擔當,多部門聯合,形成執行合力,打造高效的執行聯動機制,控制執行案件增量,減少案件積壓,充分維護法律權威。四是廉政司法示範中心。充分認識基層人民法院幹部隊伍建設的短板,特別是幹部作風方面的薄弱環節。支持和鼓勵那些政治過硬、敢於擔當、埋頭於辦公室的法官,向懶政亂政、慢熱的幹部亮劍。獎勤罰懶,整治基層人民法院作風“四大頑疾”:不思進取、安於現狀的“平庸”;忽視群眾、工作拖拉的“懶”;“散”無紀知法犯法;倚老賣老的“慢”。驅逐頑固作風,在基層人民法院樹立“以審判執行為中心”的風氣,斯氣盛行,進取勤政,以作風轉變促進工作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