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部分0.5%;
2.侵犯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65438+萬的部分1%;超過654.38+萬的部分為0.5%;
3.其他非財產案件:50-100元每件;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65438元;
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500-1000元每件,爭議金額以財產案件標準為準;
6.破產案件:根據破產財產總額,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支付,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7.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8.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9.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每件50-100元;
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規定的費用是不同的。妳需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大致計算壹下妳需要承擔的訴訟費範圍。當然,雖然提起訴訟時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但最終往往由敗訴方承擔,不壹定由原告承擔。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時,往往會根據實際情況收取壹定的訴訟費。畢竟他們用司法途徑處理民事糾紛。為了避免司法浪費,自然會要求當事人承擔壹定的費用。這時候就需要了解平時相關的訴訟費,及時繳納訴訟費。
關於法律費用的規定如下: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但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第二審人民法院變更第壹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壹審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3.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訴訟費用的收費標準如下:
1.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在各區之間按比例支付。
2.離婚案件按件收費,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離婚案件0.5%。
3.知識產權案件,500-1000元無爭議金額或價格。
4.勞動爭議案件10元。
5.商標、專利、海事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應聘公示100元。
7.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