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院必須聘請律師?
法院立案不壹定要聘請律師,但最好是委托律師代理。妳只需要準備壹份訴狀去法院。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要求妳必須聘請律師。妳可以自己提出起訴。如果寫起訴狀確實有困難,可以提起口頭訴訟。人民法院將記錄原告的口頭陳述,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屬於法律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的案件,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有專門的律師免費為妳代理案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第壹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第壹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責令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對管轄未提出異議並應訴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第壹百二十八條合議庭成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通知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九條法官必須認真審查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第壹百三十條人民法院派員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
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審閱後,應當由被調查人和調查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在法院立案的情況下,需要調查收集相關違法行為的證據,在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時,可以由個人自行處理。但涉及到相關法律的適用,律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性更好地進行辯護和處理,具體情況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