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南京召開專項行動推進會,決定再接再厲,掀起高潮,強力推進專項行動,確保年底前查處犯罪嫌疑人數、破案數、人民財產損失數明顯下降,堅決剎住電信詐騙高發勢頭。
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系列案件、團夥案件、跨區域案件的特點,省市兩級公安機關要建立切合實際的反詐騙中心,整合資源,組織指揮本地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偵查工作。要高度重視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立案工作,無論案值大小,都符合立案條件,都應立為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劫、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八十七條之壹利用信息網絡,有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建立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和通訊群;
(二)發布制作、販賣毒品、槍支、淫穢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以仿鏈方式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三)以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孫培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