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國家反詐騙中心是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部際聯席會議的合成作戰平臺。集資源整合、情報研判和偵查指揮於壹體,在打擊、防控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中發揮重要作用。
2021 2月1日,國家反詐騙中心正式入駐人民日報客戶端、微信視頻號、新浪微博、Tik Tok、Aauto更快等五大新媒體平臺,開通官方政務號。
2021 6月17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措施成效。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姜國立介紹,公安部推出了全國反詐騙中心APP和宣傳冊,努力為人民群眾築牢防詐騙防詐騙的“防火墻”。國家反欺詐中心應用程序在全國範圍內註冊了超過6500萬用戶,並向用戶發送了2300條警告。
國家反詐騙中心是國家反詐騙中心的權威發布平臺,官方政務號是公安部認真貫徹網上群眾路線,進壹步密切聯系群眾,發出良好公安聲音,推動公安機關媒體深度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
國家反詐騙中心官方政務號將采取多種形式,如警察宣講、警民互動、網絡情景劇、公益視頻、抓捕記錄等。,定期更新宣傳內容,及時發布防騙預警,並將陸續發布系列情景短劇,對近期高頻出現的網貸、網絡刷單、“殺豬菜”、冒充客服退款、冒充熟人、冒充“公檢法”、“股票推薦”、虛假購物等行為進行曝光和批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