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地址:代表。乙方:地址:代表。為* * *開拓xx以外的房地產項目銷售市場,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授權和承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乙方為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物業及區域的指定合夥人之壹。
第二條甲方所在的委托財產(以下簡稱“該財產”)。現委托乙方代理(非獨家)銷售該房屋,並負責該房屋在某區域的銷售。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為(以下簡稱“區域”),代理權限為壹般。
第三條合作期限
1,其中本協議合作期限為壹年,從(至)。本協議期滿3天後,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本協議代理期自動延長3個月。協議期滿後,如乙方房產銷售情況良好,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在本協議有效代理期內,除違約情況外,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相關收費標準
1.甲方按乙方客戶交易額的4%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負責向乙方報銷成交客戶的機票費用,機票金額為XX元/套,直接從客戶房款中扣除,不采用現金結算。
第五條服務費支付方式
1.乙方客戶按揭購房的,在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甲方應向乙方結算相當於該房屋首付款的服務費;在購房人辦理銀行按揭手續,銀行支付按揭貸款後,甲方應向乙方結清該房屋的全部服務費。
2.若乙方客戶以壹次性付款方式購房,甲方應在支付《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款後,向乙方結清該房屋應支付的全部服務費。
3.每月5日前,甲、乙雙方以報表形式計算上月總交易量(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即視為完成交易),然後根據交易量結算應付給乙方的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合法經營和銷售的所有真實有效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上述文件和資料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如為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新壹期的價格清單以及交易該物業的條款和條件。甲、乙雙方必須約定,該待售房產同期成交單價壹致。甲方如需調整該房屋的成交單價,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確保雙方同步調整價格。
3.甲方應提供該物業的相關專業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該物業的專業培訓,培訓可采用書面、電話或直接到現場的方式進行。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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