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財產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財產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法律分析:原有不動產用於生產經營的,房產稅的納稅義務自生產經營當月發生;自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房產稅的納稅義務自竣工之日的次月發生;受委托施工企業建造的房屋,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在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特例:對驗收前已出租或使用的新建房屋,房產稅從出租或使用當月起計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並由登記機關核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次月;出租或出借不動產時,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在出租或出借不動產交付的次月;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出租或出借自有商品房,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在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電氣工作的安全規定?
  • 下一篇:公司法的劃分有哪些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