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的唯壹所有權,是指房屋的產權屬於登記的產權人,沒有其他所有人。
1.如果房產證上註明歸對方所有,說明房產所有權100%歸他所有。
2.首先,婚前買房,婚後領房產證,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3.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無論房產證上是壹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以相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都是同壹財產。
4.如果夫妻壹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麽這套房子就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
5、* * *有還貸部分,無論是壹方以個人工資還貸還是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 * *有財產。當然,如果壹方確實能證明其還款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麽這部分就不應認定為夫妻財產。
6.如果房產證上有名字的壹方不承認另壹方在買房時有出資,則認為該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在無法證明其有出資且並非捐贈給壹方的前提下,另壹方的權益法院無力保護。也就是說,即使對方給了錢,也不能證明投資行為,法院也不能判決壹方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二百壹十二條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
(三)如實、及時登記相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有關信息需要進壹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