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有哪些內容?
房產證應全面反映權利人對房屋的權利及房屋上存在的全部權利,其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權利人的情況。指權利人姓名、身份證號(個人)、企業性質等。
2.土地使用。指土地的位置、面積和使用年限;
3.住房所有權。指建築結構類型、高度、竣工日期、建築面積等。
4.房地產他項權利。如果有抵押,記錄抵押權人、抵押金額、抵押期限等。;
5.四個邊界的附圖。
房產證的作用是什麽?
(壹)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是指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該權利只有在權利人向政府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產權登記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後才生效,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的本質是房地產產權的有價轉讓。房地產的市場行為是以明晰的產權為基礎的。
無論是不動產的買賣、交換、租賃、抵押,還是現代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資產重組、招商引資,都需要明晰的產權關系和合法的產權證作為保障。
(三)為城市建設管理和司法行政提供基礎信息。房地產權屬管理是房地產管理的基礎和核心,準確完整的產權登記信息是房地產管理、房地產市場培育、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信息。
住房制度改革、舊城改造、房屋拆遷、民事法律活動中的財產分割、繼承和贈與、權屬糾紛調解等,都有賴於完善的產權登記頒證制度,以及由此產生的房產檔案圖集等產權登記資料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