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馮勇律師事務所主任程建國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許多父母認為將孩子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是對他們未來的保障。因為無論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買賣,贈與,都要繳納壹定的稅費,繼承也會涉及到遺產稅。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確實能省不少錢。另壹方面,如果父母負債或未來投資失敗,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房屋與債務無關。不過,程建國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逃避債務而將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法律是不支持這種行為的。
這種做法在實際操作中有什麽弊端嗎?程建國說,當然有壹定的風險。首先,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買房不能貸款。只能選擇壹次性付清。因為貸款需要收入證明,銀行壹般不會發放沒有收入的貸款;其次,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無權隨意處置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房子要賣或者抵押,監護人需要證明孩子確實需要這筆錢;第三,父母收回房子的難度更大。陜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錢驥告訴記者,如果子女長大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以此為由想要收回房屋會遇到障礙。最後,如果父母離婚,由於產權屬於子女,那麽房產就應該屬於對子女負有撫養和共同生活義務的壹方,現實生活中爭奪撫養權的案件也並不少見。錢驥提醒,家長在決定將孩子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時,壹定要慎重考慮,避免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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