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不動產實行登記,登記的是誰的名字,產權歸誰所有。所以寫房產證的名字很重要。但也有壹個例外,就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的同壹財產,離婚時應該平分。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並能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文件。國家實行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壹制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出具的類似證明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人管理和使用自己房屋的證明。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壹般來說,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書面憑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為登記。完成登記時,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向申請人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其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衍生問題: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房地產交易後壹個月內,買賣雙方應持房屋買賣合同等文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2.在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將向買方簽發房地產銷售契約。房產證原則上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壹方因故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和產權登記手續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買賣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材料有:出賣人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後,買受人即可領取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