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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清房包的手續有哪些?

住房貸款還清後,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借款人需要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結清證明,拿到房屋所有權證。貸款銀行會加蓋公章並註明:房貸已還清,同意取消房貸;

2.房地產權利人需要攜帶房產證原件、他項權證、身份證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抵押註銷登記手續,在產權證上蓋章並註明註銷日期;

3.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已辦理過抵押業務,並找到擔保公司作為擔保的,在抵押清償後,應註銷擔保手續,退還相應的擔保保證金。

房地產抵押註銷的意義:

房貸還清後,去銀行辦理房貸註銷手續。抵押貸款是壹種抵押貸款。在還房貸之前,我們的房子抵押給了銀行。

不解除抵押,房子就壹直抵押。我們不可能賣掉房子。銀行完成抵押註銷後,去房產中心辦理註銷抵押登記備案手續。辦完抵押解除手續,就可以拿出房產證原件或者其他房地產權證了。

綜上所述,有些人在房貸還清後沒有及時拿到不動產登記證,影響了房屋的出租和出售,給自己帶來了壹些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壹旦還完房貸,他們壹定要及時拿回不動產登記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抵押申請房地產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同時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房地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以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房地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的名稱、所有權或者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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